銷售與服務稅
銷售與服務稅
銷售與服務稅橫幅廣告
銷售與服務稅橫幅廣告
輔助功能
銷售與服務稅
馬來西亞銷售與服務稅(SST) 馬來西亞政府已發布SST法規修正案,自2024年3月1日起生效。修改內容如下: 對於選定的規定應稅服務,SST 稅率從 6% 提高到 8% 納入新的應稅服務,例如維護、修理 和檢修;及 設立新的應稅服務,J 組 - 物流服務 以下是馬來西亞國際航空有限公司(「MAB」)及其相關實體的 SST註冊號碼
備註: a. Group I - 機票 b. Group J- 貨運物流 c. Group J- 海關代理 d. 其他 (如 Group A. Group G 等)
機票稅費 購買國內或國際機票時, 是否會被收取馬來西亞 SST ?
機票上如何顯示服務稅(SST)? 服務稅(SST)以「D8」的稅務代碼顯示在機票的稅務欄中。 乘客服務費(PSC)或機場稅是否受服務稅(SST)約束? 否,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乘客服務費(PSC)將不受服務稅(SST)約束。 稅務發票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馬來西亞航空將不會開立稅務發票給乘客,因為我們無法索取任何進項稅額。電子機票將成為服務稅制度下的商業發票。 服務稅退款 從 2018 年 9 月 1 日起,所有重新發行或退票的航班機票的服務稅(ST)將不予退款。 如需進一步資訊: 聯絡馬來西亞航空客服中心,電話 : 1300 88 3000. 請 訪問 馬來西亞皇家海關部門的網站。
豁免海外菲律賓工人(OFW)國際乘客服務費 獲豁免繳交國際乘客服務費(LI)的海外菲律賓工人(OFW)可向全球任一馬來西亞國際航空票務辦公室或自任一旅行社購買機票。豁免證明,例如有效的海外工作證明(OEC)、回國勞工(BM)文件或其他可接受的豁免文件,必須於購買機票時出示,並由搭乘航班的 OFW 在馬尼拉尼諾伊艾奎諾國際機場馬來西亞國際航空報到登機櫃台交出。如果乘客無法出示此豁免證明,則將從該乘客處收取國際乘客服務費 (IPSC)。 如果您是於馬來西亞國際航空網站購買機票的 OFW 乘客,但未能獲豁免上述稅金,您可以申請退回國際乘客服務費,他們可利用有效的海外工作證明(OEC)或其他許可的豁免文件透過馬尼拉國際機場管理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