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與服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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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銷售與服務稅(SST) 馬來西亞政府已發布SST法規修正案,自2024年3月1日起生效。修改內容如下: 對於選定的規定應稅服務,SST 稅率從 6% 提高到 8% 納入新的應稅服務,例如維護、修理 和檢修;及 設立新的應稅服務,J 組 - 物流服務 以下是馬來西亞國際航空有限公司(「MAB」)及其相關實體的 SST註冊號碼

備註: a. Group I - 機票 b. Group J- 貨運物流 c. Group J- 海關代理 d. 其他 (如 Group A. Group G 等)

機票稅費 購買國內或國際機票時, 是否會被收取馬來西亞 SST ?

機票上如何顯示服務稅(SST)? 服務稅(SST)以「D8」的稅務代碼顯示在機票的稅務欄中。 乘客服務費(PSC)或機場稅是否受服務稅(SST)約束? 否,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乘客服務費(PSC)將不受服務稅(SST)約束。 稅務發票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馬來西亞航空將不會開立稅務發票給乘客,因為我們無法索取任何進項稅額。電子機票將成為服務稅制度下的商業發票。 服務稅退款 從 2018 年 9 月 1 日起,所有重新發行或退票的航班機票的服務稅(ST)將不予退款。 如需進一步資訊: 聯絡馬來西亞航空客服中心,電話 : 1300 88 3000. 請 訪問 馬來西亞皇家海關部門的網站。

海外菲律賓勞工 (OFW) 免收國際乘客服務費 海外菲律賓勞工 (OFW) 無須支付國際乘客服務費(LI),他們可向全球任何馬來西亞航空票務辦事處或任何旅行社購買機票。為了確保順利購票,我們會要求出示有效的海外就業證明(OEC)、Balik Manggawa(BM)文件或其他可接受的豁免文件,並在菲律賓馬尼拉尼諾伊·阿基諾國際機場的馬來西亞航空辦理登機手續櫃台交還。如果乘客無法出示免除證明,將向乘客收取國際旅客服務費用(IPSC)。 如果您是在馬來西亞航空網站上購買機票的 OFW,但無法申請上述豁免:您可以透過馬尼拉國際機場管理局,使用有效的海外就業證明(OEC)或其他可接受的豁免文件辦理國際乘客服務費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