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行李
手提行李标准
- 头等/商务舱客人每人可携带2件
- 经济舱客人每人可携带1件
- 每件手提行李重量不得超过7公斤
尺寸要求
每件手提行李不得超过尺寸标准:
| 尺寸要求 | 长 | 高 | 宽 | 合计 |
| 所有机型 (B737, B777, B747, A330) | 56 cm (22 英寸) | 36 cm (14 英寸) | 23 cm (9 英寸) | 115 cm (45 英寸) |

若手提行李在尺寸、重量或数量上超出标准,需在托运行李时与马航工作人员核实并确认
物品许可条款
我们建议您尽量随身携带所需的物品,包括药品及钥匙等。所有药品需保存在贴有正规制药标签的容器内。如果需要携带注射器,您需配有完整的针头防护装置。
除了您随身的手提行李外,您还可以携带下列物品:
- 手提包、口袋书或钱包
- 公文包
- 一件外衣或毛毯
- 电子产品:如手提电脑、iPad、相机
- 一台小型数码相机或一架双筒望远镜
- 适量的书本读物
- 一辆小型婴儿推车
- 飞行途中供婴儿/儿童食用的食品
- 婴儿折叠车(仅适用于宽体飞机)
- 手杖/拐杖或支架及假肢等客人必用品
手提行李必须放置在乘客前排座椅下方或正上方的行李架中。请注意小刀、指甲刀、刀片或其他锋利尖锐的物品不能带上飞机。您需要将它们放入行李中托运。在通过过安检站时,您必须保证携带的电子设备(如CD播放器、笔记本电脑、摄影机)可以正常开启。如果不能开启,您需要把其放入行李中托运。
液体、喷雾剂和凝胶
由于安全因素,乘坐国际航班的乘客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喷雾剂和凝胶的剂量是有严格限制的。
- LAG物品,例如饮料、奶油、香水、喷雾、凝胶以及牙膏,必须放置在不超过100毫升/毫克的容器中。
- 所有的LAG容器须放置在透明的、可重复封口的塑料袋中。
- 每位乘客仅限携带一个透明的、可重复封口的塑料袋且容积不得超过1升。推荐您使用超市售卖的冷藏袋(20cm x 20cm 或 25cm x 15cm)。
- 请确保塑料带的的四边长度之和不得超过80厘米。
当您在国际起飞口扫描手提行李时,请将LAG包取出,单独扫描。机场负责安检扫描的工作人员有权在最后一刻决定您的物品是否合格,并将不合格物品取出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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